2025土壤和地下水自行检测情况公示

2025-10-27

潍坊华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情况公示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鲁环便函〔2022〕1090号)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定期开展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将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为掌握生产过程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情况,我公司2025年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对厂区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自行监测,自行监测情况如下:

2025年度潍坊华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土壤自行监测共采集厂内土壤样品3个(2个表层土样品+1个深层土样品)、厂外对照点(背景点)土壤样品1个(表层样),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45 个基本项指标+pH、甲醛、氯离子、氨氮、铝、硫酸盐、石油烃(C10~C40)。根据检测结果,除无限值要求指标和未检出指标,检出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2025年度潍坊华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地下水自行监测丰水期和枯水期各采集地下水样品3份,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表1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外因子+环氧氯丙烷、甲醛、甲醇、丙烯酰胺、石油类。根据检测结果,除无限值要求指标和未检出指标,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Ⅳ类水标准限值要求。

检测报告-华普自行检测土壤(2).pdf


检测报告-华普自行检测地下水(2).pdf
检测报告-华普地下水丰水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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